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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收“上门服务费”不是行规

2010-05-22 11:34:03 来源:燃气具资讯网-锦州晚报 浏览:
内容提要:家电过了“三包”期,再维修就得掏钱,可这钱也得掏个明白。但杨先生找了几家维修部,不管修不修都得收费。

    家电过了“三包”期,再维修就得掏钱,可这钱也得掏个明白。为这事,杨先生还真有点犯愁,无论是厂家的售后服务还是问过的几家维修部,都表示只要上门,不管修与不修都得收费,上门就50元,这是“行规”。杨先生则担心:维修人员若是上门后漫天要价,那自己修还是不修?怎么选择都觉吃亏。

    前段时间,杨先生家的彩电出现了色圈的故障,因早过了“三包期”,所以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说,如果上门维修的话,不管能不能修,都得收“开壳费”50元钱,维修费和零件费另算。杨先生觉得要是不能修还掏钱太不划算,就想再问问家电维修部的收费,结果打出几个电话后,有两家维修部也是提出要收30元或50元的“上门服务费”,维修费用另算。后来杨先生在楼道里的小广告中选择了一家维修部,虽然该维修人员承诺不收“上门服务费”,但给电视机开壳后,居然要出了120元钱的维修费。杨先生感觉很气愤,电视卖了都不值100元钱,换个1块多钱的消磁电阻就敢要120元钱,这比要“上门服务费”的还气人。但再找人修加上服务费也得几十元钱,杨先生心想算了,就讨价还价到50元钱修了,就算花个“上门服务费”。

    对于家电维修收取“上门服务费”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多个部门。市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对家电维修行业的服务收费是放开的,行业收费是走市场的,没有具体的约束规定。市工商局12315的负责人说:家电维修分“三包期内”和“三包期外”两种情况,若是前一种情况,家电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售后承担维修的全部费用;若是超过“三包期”,一般都按照家电企业的自行承诺来执行售后服务收费。目前看,绝大多数家电企业的售后都收取“上门服务费”,数额几十元不等,保修期长短也不尽相同。对于企业的售后维修服务,工商部门会按照企业的承诺监督,但对一些家电维修经营者,因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有些情况不好介入。

    既然相关部门都没有对家电维修“上门服务费”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这项收费果真就是“行规”吗?随后,记者又电话咨询了锦州市家电维修协会。协会一名黄姓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家电维修收取“上门服务费”根本就不是什么行规。一般都根据实际情况,消费者与维修人员双方自行约定的。这可以分两种角度看:一般维修人员上门帮助检测故障,提出的维修报价在合理收费范围,这笔费用也在情理之中;但如果报价明显偏高,或是查看不出故障原因,消费者根本就没必要支付“上门服务费”。所以,双方最好在上门前将一切约定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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