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资讯网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知识问答

2010-05-26 14:50:22 来源:燃气具资讯网-特种设备处 浏览: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何要进行定期检验?

    答: 液化石油气钢经长期使用,会出现油漆脱落、腐蚀、机械损伤(如凹坑、刻痕等)、角阀开启不畅、漏气等现象,如不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上述现象,轻则降低钢瓶的使用寿命,重则会导致意外灾难。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依据是什么?

    答: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规定是依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钢瓶定期检验的技术标准是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在用的15kg以及小于15kg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50kg的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有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之钢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四、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目的是什么?

  答: 钢瓶检验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钢瓶的状况进行全面评定,对于符合安全技术指标的钢瓶对其外表进行翻新处理,并更换角阀内部的橡易损件,可以有效地保护钢瓶,延长钢瓶使用时间,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指标的钢瓶则予以判废,并由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杜绝流入社会,以消除事故隐患。

五、液化石油气钢需要检验时如保送检?

    答:我市对外具有钢瓶检验资格的单位仅有一家,即济南市气瓶检验中心(位于天桥区黄台集团院内)正常情况下,钢瓶检验周期为5个工作日,客户应及时持验瓶凭证取回检验合格钢瓶或报废单,超过2月将视为自动放弃。

客户如对所验瓶有疑问,可委托或亲自到钢瓶检验站查询,查询有效期为一个月。

客户不可自行对钢瓶锯、钻、焊、刻记号,以免瓶体损伤或造成报废。

客户不可自行对钢瓶进行焊补,不然将导致报废。

六、验瓶有哪些工序?

    答:给瓶有以下十八种工序:

       资料记录、负压抽残、拆角阀、蒸气清洗、浓度测量、水压试验、抛丸除锈、壁厚测量、外观检查、喷漆烘干、角阀解体、瓶口螺纹检查、装角阀、铭牌制作、气密试验、抽真空、喷检验标志。

七、检验过程中哪些气瓶应判报废?

     答: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与评定》,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钢瓶均应作报废处理;1、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2、凹坑超过标准;3、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4、水压或气密试验不合格;5、瓶阀座塌陷和裂纹;6、腐蚀深度超过标准。

八、废瓶应如何处置?

     答:报废的钢瓶若再流入社会,不仅危害使用者本身,还会祸及他人。为防止报废瓶的再度使用,国家对报废气

瓶有严格的处理规定,指定由钢瓶检验站对报废瓶进行破坏性处理后返还给客户,使报废瓶不能再做承压使用。

九、为何不能自倒钢瓶内的残液?

   答: 液化石油气残液并非是有人误解的象水一样的东西,它具有很强的挥发性及易燃易爆性,一旦遇上火花或静电,极易引发燃烧甚至爆炸事故,因乱倒残液而引发的火灾已屡见不鲜,所以严禁自倒残液是非常必要的,顾客若有需要,可联系充装站进行处理。

十、对哪些钢瓶应不予检验登记后按报废处理?

  答: 1、使用周期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

   2、未经质监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

   3、制造标志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相关标准的钢瓶;

   4、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如除50kg钢瓶外,其它钢瓶不得有纵焊和二条及二条以上环焊焊缝;国内用户不得私自使用境外的钢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