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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3-01-30 14:27:21 来源:燃气具资讯网 浏览:
内容提要: 计划编号为20091302-Q-469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研讨会于2012年12月10—11日在广州市顺利召开。
      计划编号为20091302-Q-469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研讨会于2012年12月10—11日在广州市顺利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标准质检机构、燃气具协会、生产企业等30多名代表,会议由张金环高级工程师主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燃气技术研究院王启院长出席讨论。
      会议重申了标准范围包括“中餐燃气炒菜灶”、“炊用燃气大锅灶”和“燃气蒸箱”,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是“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目标限定值”和“能效评价值”;能效分为5级,3级为产品节能评价值,标准实施3年后中餐灶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4级,能效限定值与产品标准要求保持一致,各等级效率值见下表: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等级

类型
最低热效率值/%
能效等级
1
2
3
4
5
中餐灶
≥50
≥43
≥37
≥31
≥25
大锅灶
≥65
≥60
≥55
≥50
≥45
蒸箱
≥95
≥85
≥80
≥75
≥70

 
      会议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中餐灶产品热效率数值要不要与热负荷挂钩,最终决定不按热负荷大小分级,此次会议最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据悉,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发布后,达不到5级能效值产品将不能在市场销售。因此,此次会议受到众多燃气具企业、技术人员聚焦关注。